日前,农业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对硫丹、溴甲烷、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等5种农药采取禁限用管理措施,并发函征求意见。
拟对硫丹采取的禁限用管理措施:自2018年7月1日起,撤销所有硫丹产品的农药登记证;自2019年3月27日起,禁止所有硫丹产品在农业上使用。拟对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采取的禁限用管理措施:自2017年7月1日起,撤销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包括单剂、复配制剂,下同)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作物的农药登记证,不再受理、批准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的农药登记申请;自2019年7月1日起,禁止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