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江苏省绿色食品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农药使用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提高认识,在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中主动担当;强化指导,切实保障优质农产品安全生产;加强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具体内容如下:
各设区市、县(市、区)植保植检站(农技推广中心)、绿色食品工作机构:
2018年起我省率先启动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并将其纳入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规划2022年全省绿色优质农产品面积占比超60%,基地将成为我省优质农产品生产的主要场所和农技服务的主战场。农药是关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最为重要的投入品,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科学用药指导,大力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是保障农产品优质安全生产、促进基地建设稳步推进的重要举措。因此,强化植保植检和绿色食品工作机构间协作,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农药使用指导与监管,合力提升基地生产管理水平,对保障农产品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提高认识,在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中主动担当。
各级植保植检和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要切实提高对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工作的认识,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加强协作,保障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有序推进。
一是提升农产品质量是基地建设的核心目标。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安全农产品的需求是当前农业生产面临的紧要任务,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是在无公害农产品建设基础上的提升与发展,是行政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的重要抓手,是带动优质农产品生产绿色化、规模化的有效途径,也是今后一段时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各级植保植检及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农产品质量提升为核心,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合力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
二是安全用药是基地建设的突出要求。农药安全使用是事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在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过程中,对于农药的品种选择、安全施用和规范管理等方面应该有更高的标准和要求。通过加大基地安全用药宣传、管理和技术指导,提升基地科学用药和安全用药水平,减少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化学农药使用量,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和产业提质增效目标。
三是绿色防控是基地建设的有效保障。通过近几年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实践,各级植保植检机构集成推广了一系列针对性强、经济高效的绿色防控技术模式。作为绿色食品储备基地和优质农产品规模化生产基地的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是各类绿色防控技术推广的重要阵地和展示基地,而生物、物理等非化学防控技术的推广应用也将进一步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的绿色生产水平。
强化指导,切实保障优质农产品安全生产。
各级植保植检和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要围绕基地建设的目标要求,发挥各自优势,齐抓共管,确保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用药安全、生产安全、质量安全。植保机构要发挥技术优势,切实参与到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工作中去;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要强化基地农药管控,推动落实基地用药报备制度,加强终端产品安全监测力度。
一是加强监测预警。病虫害预测预报是科学防控的基础,要依托现有县、乡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加强对基地乡镇农技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做好基地病虫害的预测预报。针对乡镇农技推广人手紧、任务重的情况,各地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增加人员力量,提高测报调查的代表性和服务指导的覆盖面;要加大自动化、智能化测报工具的应用,建设智能化监测预警系统,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性和防控指导的针对性。
二是优化技术规范。要围绕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和基地建设目标,以及农药使用量负增长的要求,指导和帮助基地制订农药安全使用与病虫绿色防控技术规范,完善生产技术规程,引导基地开展标准化生产、绿色化防控,提升生产效率和防控效果。联合开展基地“一准则两规范”制定工作,包括基地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基地准入农药合格评估规范和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评定规范。
三是指导安全用药。基地防治用药要以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为基础、江苏省绿色防控联合推介产品为补充。要加强农资经营管理和技术指导,建立基地允许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公告制度,在基地单元宣传栏明示基地允许使用的农药清单,并在基地辖区内农资供应点设立绿色农产品投入品专柜,指导农户按照要求购买及使用合规农药;要借鉴苏州等地经验,联合供销合作社系统,积极推广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模式,引导农药经营单位积极开展统一配供,探索建立限量使用制度,为基地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推进绿色防控。要坚持绿色防控理念,根据基地病虫害发生特点,加大相应生物、物理等非化学防控技术和生物农药的应用,因地制宜建立适用于基地的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减少化学农药使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与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的融合发展,已经建成的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及辐射区可优先考虑申报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选点时应优先考虑优质绿色农产品基地内的经营主体。
加强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一是加强信息沟通。植保植检与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要构建信息共享与通报机制。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定期通报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申报、检查和验收情况,植保植检机构要及时将病虫信息、绿色防控联合推介产品名录、绿色防控新技术和农药安全使用新规定等内容告知绿色食品工作部门和基地。对于在生产指导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规范现象,要及时通报信息,共同开展生产指导和监管工作。
二是联合开展宣传培训。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技术展示牌等方式加大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的宣传,植保植检机构要将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经营主体列为重点服务对象,及时发送相关病虫防控情报及技术宣传内容。对于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中的先进典型,要共同开展宣传,通过现场观摩培训等方式,展示先进技术,扩大示范效应。
三是共同开展品牌建设。鼓励采用“基地+”生产经营模式,积极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积极探索绿色防控产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包装标识、品牌推广机制,共同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影响力。
四是发挥项目聚集合力。植保植检机构要将绿色防控示范区、病虫害统防统治等项目向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内的企业或经营主体倾斜;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要发挥在基地生产监管、人员配备和技术推动上的优势,为植保机构开展病虫情监测、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及植保社会化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合力提升地方农业绿色生产水平,打造农产品质量建设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