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产麝香历史极为悠久,以林麝为主,约占全国产量的50%。主产区可分为甘孜、凉山、乐山市、雅安、宜宾市、泸州等川西、川南区、阿坝、绵阳市、广元市、德阳、成都川西、川北区、万县、南充、酉阳、重庆川东、川北区。以川西二区产量较大,通常甘孜占50%,阿坝占25%,凉山占12.5%。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最高年产1.2吨,常年产量0.5吨。野麝多在冬季至次年春季猎取,捕获后立即割取香囊,阴干。获取1千克麝香,大约平均捕杀160头麝。麝香野生资源遭到严重破坏。1956年四川将大巴山划为自然保护区,实行禁猎。1958年在马尔康县、米亚罗、南川建立人工养麝场,开展野生变家养的试验。1962年国家将麝列为二级保护动物,实行护、养、猎并举的狩猎方针。1980年四川作出五年内禁猎麝取香的规定。1982年在都江堰市建立四川养麝场,1983年在养麝场建立四川养麝研究所。商品按加工程度分毛壳麝香、麝香仁。带囊壳为毛壳麝香,以饱满、捏之有弹性、香气浓烈者为佳;除去囊壳称麝香仁,以当门子多、质润柔、香气浓烈者为佳。主要药用成分为麝香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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