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醋旧时是民间富户秘传自酿食用,些许作为珍品馈赠亲朋好友。家中一坛老醋往往经年不断地添加陈酿,历经百年,为吉祥如意之象征。作为商品的不多。
1954年,爱国华侨、全国归侨联合会副主席尤扬祖出资与县人民政府合办永春酒厂。1958年酒厂扩展为酿造厂。在吸收民间传统酿醋技法的基础上,改进配方和工艺,使老醋品质更佳,产量倍增。1960年正式命名为水仙花牌永春老醋,由外贸部门经营出口。
永春老醋曾获轻工部优质产品称号,被选送参加第四届亚太地区国际贸易博览会展出,在首届中国食品博览会上获得金奖。
永春老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福建省永春县现辖行政区域。
永春老醋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