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枇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界定莆田枇杷地理标志产品产地保护范围的函》(莆政函〔2007〕143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新县镇、庄边镇、白沙镇、江口镇、梧塘镇、国欢镇,荔城区西天尾镇、新度镇、拱辰街道办事处;城厢区常太镇、华亭镇、凤凰山街道办事处、龙桥街道办事处、霞林街道办事处,仙游县枫亭镇、郊尾镇、盖尾镇、榜头镇、园庄镇、赖店镇、大济镇、龙华镇、书峰乡等2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现辖行政区域。
莆田枇杷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莆田枇杷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